草船借箭:諸葛亮與孫權不能換名

小說寫孔明借箭;《吳主傳》注引《魏略》另記孫權受箭回船,是不同人物與情境的材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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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說如何敘述 #

第四十六回讓孔明答應三日備足十萬箭,向魯肅借船、用草束及霧夜引曹軍放箭,完成軍令。

《三國演義》第四十六回 ↗

史書留下什麼 #

《吳主傳》建安十八年濡須段的裴注引《魏略》,記孫權乘船觀軍受箭,為平衡船身而轉向、讓另一面受箭。同處注引《吳歷》卻記曹操命弓弩不得妄發,兩種說法不應混合。

《三國志》卷四十七・吳主傳 ↗

不能推出什麼 #

這不是「正史證實諸葛亮草船借箭」,也不能證明小說必定直接改編此事。注引《魏略》不是陳壽本文;濡須與赤壁亦非同一戰役。

《史記三國》如何寫 #

具體章回與節選待正文完成終稿 QA 後核對,此處不編造內容。先從作品頁了解書籍定位。

引用本頁

史記三國網站,〈草船借箭:諸葛亮與孫權不能換名〉,資料版 2026-09-25.2,更新 2026-09-25。

https://shijisanguo.com/history-vs-romance/borrowing-arrows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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