先分開兩個問題
「能不能當官」與「人是否被拘捕」需要各自看證據。失去任官資格,未必因此一直在牢裡;反過來,也不能據此斷定受禁錮的人從未被拘捕,或沒有其他處分。
判讀一個人物的處境時,先記正文明說的處置,再看是否另有收捕、監禁或起用的文字。不能把不同處置都塞進同一個詞,也不能由「禁錮」單獨推出死亡、釋放或赦免。
放回第一回怎麼讀
公開試讀前段談到被禁錮或疏遠的名士重新得到起用;後段另寫黃門北寺獄的審問與拘捕。前者適合先從政治資格理解,後者則另問誰被收捕、誰被釋放。
把兩種狀態分開,才容易看出作品中的權力變動改變了哪些人的位置。這段例子說的是作品安排,不能把其中的重構對話當作史料原句。
「此處主要指」不能省掉
公開註解限定在本回語境,沒有替所有年代、所有文書中的同字詞下統一定義。此頁保留這個限定,也不新增黨錮年次、涉案人物名單或其他刑罰的史實判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