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開研究紀錄與限制

這裡公開《史記三國》網站目前使用的原典與限制:能核對的史事、不能由材料推出的細節,以及尚未完成的書稿對照分開列。

更新 2026-09-25公開資料 · 人與 AI 同版閱讀 Markdown 版 ↗

已對照的原典 #

限制與未解 #

不可過度推論

《三國志》寫「堅軍」斬華雄,不能從這一句推出孫堅本人親手斬首。

史書的沉默

正史沒有桃園儀式,不等於能證明私下絕無任何盟誓;只能說目前所引傳記未見此記載。

版本與注引

督郵故事的本文與《典略》細節不同,不能把兩種杖數合寫成同一原文。

作品對照尚待核

《史記三國》正文及章回對應尚未完成終稿 QA;此處不預填「本書如何寫」或未審核的摘錄。

更正方法 #

公開更正收件管道尚未提供;目前沒有可用表單、官方粉專或公開聯絡信箱,不能在本站送出更正。可先保存下列更正紀錄範本,日後正式管道開放再提出;下載不等於已送達,也不會上傳資料。

每案如何取捨 #

華雄之死 ↗

孫堅傳以「堅軍」記戰果;採軍隊層級歸因,不指定未載的親手者。小說的關羽出戰另列為文學敘事。

《三國志》卷四十六・孫破虜討逆傳 ↗

桃園結義 ↗

採關羽傳的共事與親近記載;桃園儀式留在小說欄,不把史書未載擴大成絕不存在。

《三國志》卷三十六・關張馬黃趙傳 ↗

督郵事件 ↗

先主傳本文作為本文欄基準;注引《典略》的另一數字與情節分列,不混成一段所謂原文。

《三國志》卷三十二・先主傳 ↗

草船借箭 ↗

《吳歷》與《魏略》是同卷注引的不同說法,並列而不消解衝突;不把孫權觀軍直接認作小說故事的唯一來源。

《三國志》卷四十七・吳主傳 ↗

借東風 ↗

周瑜傳本文與《江表傳》分層標示,風向可以核對,但不能用風向記載證明小說祭風法術。

《三國志》卷五十四・周瑜魯肅呂蒙傳 ↗

單刀赴會 ↗

魯肅傳可核雙方單刀與駐兵距離;交涉責問是當事人立場,不能單憑一方說辭裁定荊州歸屬。

《三國志》卷五十四・周瑜魯肅呂蒙傳 ↗

修訂紀錄 #

2026-09-25.2
人物摘要由單一關係改為主傳概述,史料稀少者另標有限資料;新增草船借箭、借東風、單刀赴會三案,分列本文與注引異說;完整文章同步 Markdown,新增章節定位與引用資訊。
2026-09-25.1
初步公開人物關係、華雄/桃園/督郵三案及研究限制。

下載更正紀錄範本(僅供保存,尚不能送件) ↗

人物主傳與新增案例來源 #

人物概述現在回到各自主傳,不再把關係圖的一條線當成完整生平。華雄、顏良的資料較少,明標有限史料卡。未經外部實體核對的 sameAs 與生卒日期不填。

保留異說,不拼成假定論 #

濡須觀軍:《吳主傳》注引《吳歷》記曹操不許弓弩妄發,《魏略》卻記船身受箭;本站分列兩說,不把小說孔明借箭當成這件史事。

赤壁風向:《周瑜傳》本文寫風勢盛猛,東南風的明文在注引《江表傳》;史料層次不得混稱。

荊州交涉:《魯肅傳》包含交涉雙方立場與注引版本,不能只採一方責問就斷定歸屬。

本次修訂修正人物摘要過窄、補齊三組對照;這些是網站材料整理,不代表全書史料與章回已完成逐條驗證。

引用本頁

史記三國網站,〈公開研究紀錄與限制〉,資料版 2026-09-25.2,更新 2026-09-25。

https://shijisanguo.com/ai/research/

引用特定主張時,請同時列出該段原典、本文或注引層次、查閱日期;章節標題旁的 # 可定位本頁段落。本站整理不是古籍原文。